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消息,当前黑龙江省江河汛情基本平稳,据气象部门预测预报,近期黑龙江省无大范围强降雨过程。依据《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经省防指领导同意,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8月14日14时终止省级防汛三级应急响应。
当前,受灾地区的工作重点已转向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阶段,相关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可根据实际确定维持或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等级。目前,全省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响应尚未结束,要做好灾情统计核查、受灾群众救助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。
防汛应急响应结束并不意味洪涝灾害风险已经解除,下一阶段仍是局地强降雨天气多发频发期,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,强化隐患排查和巡查值守,抓好江河洪水、山洪地质和城乡内涝等灾害防御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要抓紧修复水毁基础设施,随时做好迎战可能发生的较大汛情准备。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
关键词:
版权与免责声明:
1 本网注明“来源:×××”(非商业周刊网)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
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,文责自负。
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,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,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
4 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。